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警特錄取名額 一般生疑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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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特考將於本月底登場,一名報考消防的林姓考生指出,今年警專消防科應屆畢業387人,給警專生的綠取名額開出462個缺,一般生今年報考1637人,卻只給20個缺額,他質疑國考制度不公,有「差別待遇」。

林姓考生表示,就讀警專畢業後參加特考,若應屆未考過,還有兩年再考,等於有3次機會。他調查,以今年警專消防科應屆畢業生387人來說,加上去年及前年沒有考過的,今年在警察特考的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項目,合計應考594人,需用名額462人,錄取率高達近8成。

但反觀一般生只給20個缺額,應考人數達1637人,錄取率不到1.3%。在四等考試的行政警察人員項目中,一般考生1萬1千餘人,缺額只有276個;反觀警專生今年共有875人報考,缺額達642人,錄取率也是7成多,國家考試的公信力令人質疑。

林姓考生曾向總統府、市府、監察院等單位表達訴求,考選部曾回應他,依照去年9月9日考試院第11屆102次會議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明文規定三等考試一般生與警校生的錄取比例為14%與86%、四等考試則為30%與70%,且3 年後才會重新檢討分流比例

他表示,警專生享有更優渥的資源,希望政府對錄取名額的分配能重新省思,還給「一般生」更寬裕的空間。

【2011/06/0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