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高普考2180名需用名額,近10年新高,同學加緊努力,把握大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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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3/23 09:45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近三年,考取司法官的平均年齡都在廿八歲以下,「恐龍判決」不時出現。司法院長賴浩敏為解決「娃娃法官」的問題,決定今年起擴大辦理律師轉任法官的公開甄試,參加甄試的律師年資,由六年降為三年。
「家門、校門、衙門」,考選部政務次長董保城以此三部曲,貼切形容法官年輕化的現象。
外界批評法官年紀過輕,並非無的放矢。資料顯示,去年錄取的司法官一百四十六人,卅人為應屆畢業生,五成三在廿一歲到廿五歲之間,平均年齡不到廿六歲,幾乎沒什麼社會經驗。
官員指出,太年輕的法官要獨當一面,自己心裡都會害怕。例如才出校門,不會開車,就要處理車禍案件;有的法官問完妨害家庭案件,因為提問的方式太生澀,庭訊結束,法警都忍不住跑到法庭外偷笑。
司法院指出,在法官考選制度改變前,將規劃逐年降低司法官考試進用法官的比例,鼓勵優秀律師轉任法官。
以今年為例,通過考試、訓練,分發的法官有五十人,律師經公開甄試轉任法官約廿人,再加上律師自行申請轉任法官者,考上進用及律師轉任法官的比例為二比一。
司法院規劃擴大甄試,甄試的律師年資由六年降到三年,應試科目為民事法、刑事法及書類製作;通過甄試後,受訓兩年後分發。除了公開甄試,司法院還會經由個案評比,主動遴選優良資深律師。
不過,律師全聯會常務理事顧立雄仍認為,司法院的步伐太小,不夠吸引律師轉任法官。他指出,司法院對於律師個人申請的審查過嚴,申請過關,更無法容忍資深律師直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相關的限制太多。
顧表示,司法院降低公開甄試的律師執業年限,或許能找到一些比年輕法官年長一點的律師,但很難找到資深律師,改變現狀有限。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100.03.10考選部
◎台鐵招考2011相關考情網站,歷屆考題,考古題下載
更新日期:2011/03/10 17:35
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規定,沒有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不得課處死刑。我國已簽署了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行政院會今天就通過修法,刪除了「刑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妨害國幣懲治條例」中的部分死罪。(張德厚報導)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不得課處死刑。馬英九總統上任後已經簽署了兩項公約,並把公約的精神與規定化為國內法。行政院對國內相關法律,做全盤的檢查後,決定刪除「刑法」等四項法律中部分死刑之罪。
在「刑法」部分,刪除「意圖勒贖擄人,及因而致重傷者,均得處死刑」之規定,但仍維持意圖勒贖致人於死者,得科死刑之規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刪除了「製造販賣或運輸槍砲彈藥得課處死刑」的規定,但對於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製造販賣或運輸槍砲彈藥等,嚴重影響治安情形者,仍然維持死刑。「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則是刪除其中「結夥持械阻撓兵役、公然聚眾持械反抗兵役,因而致人於重傷者,可處死刑」的規定。「妨害國幣懲治條例」部分,則是刪除了「擾亂金融,情節重大者,得科處死刑」之規定。
行政院長吳敦義指出,這幾項法律修正後,對於嚴重影響治安情形者,仍然維持死刑,不僅沒有違反兩公約的規定,也兼顧國人關心治安、望治心切,反對廢除死刑的意見,這就是兼籌並顧。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考選部今天說,日前發生12名專技醫師高考考生試題疑義訴願成功而補行錄取,這是命題委員在試題疑義處理過程嚴謹度不足所致,未來將建立優良命題委員人才庫。
99年第二次專技高考醫師分試考試第一試,有12名考生因為試題疑義提訴願成功,而補行錄取。考選部官員指出,考生向考選部提試題疑義時,命題委員堅持考生提出的答案是錯的,考生提訴願,考試院訴願會希望考選部再確認,考選部邀命題委員與其他專家學者開專案會議討論,命題委員鬆口指考生的答案也對。
考選部官員說,這是命題委員在試題疑義處理過程中,嚴謹度不足的個案,考選部擬依規定,建議將這名命題委員記錄為一般疏失,並且暫停遴聘1至3年。
考選部指出,近年來提試題疑義的人數增多,而且所附的疑義資料,日漸豐富,有些人附的資料,多達4、50頁,很多人附的資料雷同,懷疑有補教業者在幕後操作。
考選部說,目前國家考試類科眾多,所有試題無法舉行一定規模的預試來確定試題難易度、鑑別度或試題不周延的地方,只有藉著審題委員詳細討論、入闈後的核校,減少爭議試題。
考選部表示,99年度國考測驗題有3萬7470題,應考人提出2096題認為有疑義的試題,有301題更正答案或一律給分,更正比率占0.81%,雖然尚待改進,但與98年的0.98%相比,已下降。
考選部也打算,藉由試題可用率、疑義題數更正率、試題品質分析結果等客觀指標,建立命題委員人才庫,作為遴聘委員的優先選擇,如果命題或審查曾出現重大瑕疵而且可歸責於當事人,再依規定程序予以註記不再遴聘或停止遴聘一段時間。
另外,考選部說,如果未來考試類科有錄取不足額、及格率偏高或偏低、試題疑義數過高等特殊情況,也會深入分析提報告,供下次的命題委員參考。
新聞來源:中央社新文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2011.02.17 08:00 pm
針對馬總統指示修法,將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改成不說明罪一事,監委李復甸受訪時主張,應同步縮減財產申報範圍,而財產來源不說明罪對象,應不限於公務員,並要由法院裁定才可執行;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則強調,下的藥要多猛,執政者要拿捏,但重點在檢察官的執行面「不要給了關刀就亂砍」。
立法院在2009年4月,三讀修正貪污治罪條例納入財產來源不明罪規定,凡為貪污被告,有義務說明其財產來源,否則可處三年以下有其徒刑。但法案通過迄今,卻沒有通過任何一件起訴案。
馬總統昨天指示法務部研究,拿掉僅限貪污的帽子,擴大範圍為財產來源不說明罪。換句話說,未來如果修法通過,公務員有義務說明不明財產來源,否則就涉違法。
李復甸對此指出,於現行財產不明罪,是以有貪污事實為前提才要交待「邏輯不通」,他支持馬總統提出的修法方向,如不交待「本身就是犯罪」;特別是犯罪的公務員,往往透過親友洗錢,只要是為查明公務員貪瀆案,有相當事證和合理懷疑,經法院裁定,就可以要求民眾說明。
但為免無端興訟或構陷,發動要件也應限制,李復甸強調,必需要由檢察官提出質疑,再由法院來裁定才可以進行這樣的強制權,至於修法可先小修貪污治罪條例,未來再大修刑事訴訟法和刑法。
林峰正強調,國外如新加坡和香港的法律就比較嚴,如廉政署等設計,「大家都看食譜在做菜,但買的材料和火候不同,結果也不同。」他比喻,現在政府有意改過來,要有正當性,也要說明如何設計和執行。
檢察官辦案品質必須有所提升,林峰正以江國慶案為例說,未來修法後,執行面不能有偏差,要避免檢察官有英雄主義,否則,給了關刀亂砍,會有很多無辜公務員受害,未來在執行層面,必須詳加檢視與觀察。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理財達人系列報導(6)(中央社記者楊佳寧台北11日電)她,當年28歲,存款新台幣0 元。靠著1年只買1條運動褲,正職之餘,另外兼差,2 年半後,詩諾懷特存到人生的第1個100萬元。
詩諾懷特出身小康家庭,毋需煩惱錢的問題,曾經賺多少花多少,是典型月光族。直到28歲,她看到善於理財的朋友晉升屋主或車主,才有了「理財」的念頭。
但詩諾懷特發現,也有朋友因投資不善被套牢,她了解到「理財必須量力而為」,毫無存款卻投資,容易陷入週轉不靈的困境,看似最普通的方法-「儲蓄」,其實是零存款者的理財第一步。
身為上班族的詩諾懷特,平均月薪比主計處統計的4 萬4433元來得少一些,她決定開始存錢後,便將薪水的1/2存入不再動用的銀行戶頭裡,另外1/2作為生活家用。
除了固定薪資1/2 存起來外,三節獎金、年終獎金或是對中發票等收入,不論金額大小,也一律存進銀行,不再提領。
「認真工作其實就是基本的生財之道」,詩諾懷特認為,比起大戶投資獲利,散戶獲利的金額相對較小,還不如認真工作,在不影響作息與健康的狀況下,兼差賺點額外收入,「開源」更實在。
至於「節流」方面,詩諾懷特笑說,「節流一開始很難」,女生愛買東西的習慣很難戒掉,但在買東西前,她會問問自己「想過怎麼樣的生活」,與其買新衣服,出國旅遊是她更大的樂趣;她減低物質欲望,在開始存錢的第1年,唯一買的新衣就是1件運動褲,省下來的錢則成為旅遊基金。
買東西時,詩諾懷特盡量用現金付款,她認為「刷卡是無痛的中毒」,還是「一下子掏錢的心痛」,才能讓自己想清楚,這個東西到底是「需要」還是「想要」。
詩諾懷特並養成記帳習慣,藉此了解哪筆金額是不必要的,提醒自己別亂花錢;此外,記帳後,她對物價更有敏感度,知道什麼東西在哪家買會更便宜。
下班後,詩諾懷特除了兼差外,還持續進修。她說,「在家看電視消磨時間,別人正在努力。」這樣當然存不到錢,不如參加政府補助的課程,進一步運用這些技能,說不定就是開創副業的敲門磚。
詩諾懷特人生的第1個100萬元,基本薪資與副業收入的儲蓄大約占80萬元,剩下的20萬元則是在累積一定存款後,透過小額投資賺入。
詩諾懷特的投資標的,一定先經過「自己的思考」再來篩選,做足功課,堅持停損原則,才可能獲利。她表示,「理財不一定是做大投資,老老實實地把錢收起來,也是理財。」
「開源節流」4 字聽來稍嫌陳腔濫調,但是詩諾懷特卻憑著基本功,了解自己想要的生活型態,並存下人生的第1桶金。1000211
每到歲末年初,就會很期待不知道今年的日本的 24小時不准笑節目到底是要演甚麼?
去年是旅館篇整整有六個小時....看是看完了但是沒有中文字幕,所以有些講得比較深的日語聽不懂
整個綜藝節目看得2266,一直等到最近快過年了才想起不知道24小時不准笑今年歲末不知道要演些甚麼…才看到有好心人放中文字幕出來了
趕緊再複習一次,把年初時看不懂的影片又好好的再重溫一次..還是很好笑
還是很佩服日本人製作電視節目的認真與企劃..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1集 ---- 24小時持久鬼抓人vi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2集 ---- 松本人志一人廢旅館1泊兩日之旅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3集 ---- 松本組絕對不能笑的溫泉旅館之旅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4集 ---- 捧腹大笑列傳新作閒扯集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5集 ---- 濱田、山崎、田中絕對不能笑的湯河原一天兩夜的溫泉之旅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6集 ---- 山崎 VS MORIMAN 男與女真劍對決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7集 ----笑魂投入傳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8集 ---- 絕對不能笑的高中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9集 ----笑神降臨傳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10集 ---- 警察24小時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11集 ----唯我獨笑傳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12集 ----絕對不能笑病院24小時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13集 ---- 新聞社
24小時不准笑系列第14集 ---- 旅館人員
這個系列目前是到第14集….
會找的人Youtube跟土豆網都有人分享喔..好像也買得到台版DVD
特別找到這段是剛好遠藤的弟弟也有出場..還有離婚的前妻千秋..遠藤還蠻可憐的離婚後連續兩年,都被節目拿來惡搞..
有大陸「國考」之稱的國家公務員考試,5日開考,報考人數超過141萬,這已是連續3年超過百萬,且最近7年考生人數攀升了16倍,錄取率約為1.1﹪,競爭最激烈的國家能源局,4961人報考只錄取1人。
本次大陸「國考」的一大創新,是首次出現一線工人和農民的身影。171人角逐國稅、海關和鐵路公安3個部門的11個職缺。而從本次「國考」開始,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專案的考生,將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事實上,大陸法律並沒有禁止工人、農民報考公務員,但在以往的實際操作中,由於常有用戶籍和身分對報考條件進行限制的情況,這妨礙了一些人參加公務員考試。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分析,這反映出目前工人、農民中符合招錄條件的少,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不多。此次招錄工人、農民的11個崗位,全部要求大專以上學歷,「打破身分界限不等於降低學歷標準和公務員的素質」。
應屆畢業生吃閉門羹
這次的公務員考試,大部分職位都限定了「兩年工作經驗」這一門檻讓不少應屆畢業的大學生吃了閉門羹。
去年12月,大陸中央印發《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畫綱要》,特別強調基層工作經歷,「各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要逐年提高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除部分特殊職位外,中央和省級機關將逐步停止從沒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錄公務員。」
這意味著今後從「家門」「校門」到「機關門」應屆畢業生「三門幹部」越來越少。
國家能源局競爭最激烈
2011年的大陸國家公務員考試,再次創下歷年「國考」值。其中,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職以4961:1的競爭比例高居熱門職位榜首,這一比例已突破上一年最高的競爭比例4224:1,再創歷史新高。
此外,2011年 「國考」招的職位共1.6萬個。競爭比例最高的前6個職位,考錄比均達到3000:1以上。
據統計,今年考生人數是連續第3年突破百萬人,而在2003年時,考生僅有8.7萬人,7年時間,「國考」生人數竟攀升了16倍。
為了爭奪公務員鐵飯碗,各種考試培訓機構應運而生。儘管大陸人力社保部門明確表示今年要採取嚴厲措施整頓,但輔導班廣告仍是大張旗鼓地搶奪考生資源。不過,據輔導班業內人士透露,8成所謂「資深」專家都是兼職,甚至不乏大學在讀碩士或博士生。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監察院今天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司法官職前培訓淘汰機制流於形式,未能發揮淘汰不適任準司法官功能,從近6期統計數據來看,只有1人因成績不及格而重訓,其餘合格率均為100%。
監察院通過監委葉耀鵬、余騰芳、李復甸所提「法官與檢察官職前訓練之檢討」專案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指出,目前司法官職前訓練,是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為訓練機關,訓練期間為期2年,分為4個階段進行,結訓後分發為法官或檢察官。
調查報告表示,司法官訓練所學員不乏年紀較輕、學校成績優秀但缺乏社會經驗及行政機關歷練的年輕人,如果司法官訓練所只以培養製作裁判書類的技術官僚為最重要宗旨,結訓學員往往在能寫出四平八穩判決的同時,疏離人民法律感情,喪失司法機關捍衛正義的重要價值。
監委調查發現,司法官職前培訓淘汰機制流於形式,未能發揮淘汰不適任準司法官的功能,從近6期統計數據來看,只有1人因成績不及格而重訓,淘汰主要依據還是學業成績,其餘各期合格率均為100%,這種高合格率現狀,讓監委相當憂心。
其次,監委認為,近6期司法官訓練課程時數,人文素養課程只佔全部課程時數的1.2%到2.6%之間,司法倫理課程時數比例更低,6期中最高者僅0.66%,司法官訓練職前培訓課程應從實務經驗強化司法倫理、人文素養、人文關懷等課程比例。
調查報告建議,司法官培訓淘汰機制除了著重學業成績與品德操守外,更應納入性向分析參考依據,讓受訓人員瞭解自己是否適合擔任司法官。
另外,監委也認為,法官與檢察官功能不同,專長各異,現在兩者混合集中培訓並不妥,調查報告建議,司法院目前已成立司法人員研習所,應該積極提升功能,職司「法官」職前養成與在職培訓,而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應更名為檢察官訓練所,專責「檢察官」與「檢察事務官」培訓。991215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