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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性侵七歲下重罰 民團:反對七歲為界

更新日期:2010/09/10 12:05

最近因為性侵兒童遭到法官輕判,引起社會極大的爭議。在面對輿論的壓力之下,除了最高法院日前決議,性侵七歲以下的幼童,都要依強制性交罪論處,法務部今天也舉行修法的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與會的專家學者,大多贊成修法,不過,對於劃分年齡以七歲為界限,不少人持反對立場,認為性侵十四歲以下,都應該判重刑。